精選好文【資產傳承功能 — 核心資產定向傳承信託 】

馬先生退休企業家 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
家庭核心資產為一套祖宅(估值 500 萬元承載家族記憶)
及金融資產 800 萬元
他希望祖宅僅由兒子繼承(延續家族居所)
同時給女兒公平的資產補償
避免子女因 “祖宅歸屬” 產生矛盾
確保核心資產按意願傳承
馬先生將祖宅及 600 萬元金融資產注入信託
保留 200 萬元流動資金
信託條款約定:祖宅產權登記在信託名下

由兒子負責日常維護享有居住權
馬先生夫婦身故後祖宅產權直接過戶給兒子
金融資產每年產生的收益女兒與兒子各分得 50%
(女兒用於生活補充,兒子用於祖宅維護)
女兒 35 歲時可一次性領取 200 萬元金融資產作為 “資產補償款”
剩餘金融資產在馬先生夫婦身故後歸兒子所有

通過使用【家族信託】實現核心資產定向傳承 
傳承意願剛性執行:明確祖宅僅由兒子繼承
同時通過金融資產補償女兒兼顧情感傳承與公平原則
資產歸屬清晰化:避免 “祖宅作為遺產需平分” 的法律爭議
按家庭意願鎖定傳承對象
維護家庭關係:通過規則化分配減少子女對資產的猜忌
既保住家族記憶載體又不傷害手足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