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醫生由於他稅務負擔較重同時懷有強烈的回饋社會意願
尤其關注貧困地區兒童醫療
他希望能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優化稅務結構
並系統性地、可持續地支持公益事業
為兼顧稅務優化與慈善願望劉醫生設立了帶有慈善目的的信託
他計劃每年將部分高額收入(約 100 萬元)注入信託持續 10 年
信託機構聯合稅務顧問和公益組織
設計方案:信託資金一部分用於投資穩健增值(如國債、高評級信用債)
另一部分根據信託契約規定
每年將不低於信託資產淨值一定比例 (如5%)或年收益的一部分
(如 60%)
捐贈給事先選定的、符合資質的兒童醫療救助基金會
捐贈部分依法享受稅收抵扣優惠
條款還約定劉醫生及其家人可參與篩選受助項目
受託人定期報告資金運用及慈善成效
通過設立【家族信託】實現財富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統一
長期、系統化慈善: 通過信託機制
確保慈善捐贈的持續性、專業性和透明度
將個人善心轉化為長期有效的社會影響力
合法稅務籌劃工具: 在符合稅法規定的前提下
通過向慈善信託捐贈及信託本身的運作結構
(如投資收益在信託層面可能具有的稅務遞延或優惠)
實現整體稅務負擔的合理優化